最新更新日期:2026 年 07 月 22 日
PokePay 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PokePay」、「本公司」、「我方」或「我們」)係依據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(PCMLTFA,2000 年加拿大國會法案第 17 章),於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(FINTRAC)註冊登記之貨幣服務業者(MSB)。本隱私權政策遵循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(PIPEDA,2000 年加拿大國會法案第 25 章)以及各省適用之隱私法規制定。我方尊重您的隱私權,並致力保護您的個人資料。當您使用本應用程式,即代表您同意本隱私權政策所載關於資訊蒐集、使用及分享之規範。本政策將說明我方處理個人資料之方式、您所享有的權利,以及我方保障隱私之措施。
1. 資料控制者
2. 資料處理之法律依據
3. 我方蒐集之資訊
4. 我方使用資料之方式
5. 我方分享資料之情形
6. 資料安全保護
7. 您享有的隱私權利
8. 未成年人隱私保護
9. 隱私權政策更新
10. 聯絡資訊
1. 資料控制者
PokePay 科技有限公司為負責處理您個人資訊之資料控制者。您可透過以下管道聯繫本公司專責隱私官:
電子郵件:[email protected]
郵寄地址:加拿大安大略省密西沙加市馬瑟森東大道 2425 號 8 樓(2425 MATHERSON BLVD E 8TH FLOOR MISSISSAUGA ON CANADA)
若您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,或是欲行使自身權利,均可聯繫隱私官。2. 資料處理之法律依據
PokePay 基於以下法定事由處理個人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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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履行契約:提供您所申請之帳戶、付款與轉帳服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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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法定義務:遵循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暨相關規範之申報與留存紀錄義務(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附表 4 規定,此類作業無需取得使用者同意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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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使用者同意:行銷資訊傳送及選配性資料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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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正當利益:用於防範詐騙、維護平台安全與優化服務,惟該利益不得凌駕您的個人權益之上。
3. 我方蒐集之資訊
為提供高效且安全的服務,我方於下列情境蒐集您的個人資訊:
3.1 個人識別資訊
包含您的姓名、電子郵件、行動電話號碼、身分證號、出生日期、居住地址及其他可供辨識個人身分之資料。此類資訊用於帳戶註冊、身分驗證,以及提供您所需服務。
3.2 財務資訊
包含銀行帳戶資料、信用卡 / 金融卡資訊、交易紀錄、帳戶餘額與付款歷史。本資訊用於處理交易、轉帳、儲值及其他金融服務。另外,針對虛擬貨幣兌換與轉帳服務,我方依據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施行規則》規定,一併蒐集虛擬貨幣錢包地址、區塊鏈交易識別碼(交易雜湊值)、鏈上交易資料,以及由區塊鏈分析與篩檢合作商(包含慢霧 SlowMist、Sumsub、Didit)產出之錢包風險評分。
3.3 裝置與技術資訊
包含您所使用裝置的型號、作業系統、IP 位址、裝置專屬識別碼、瀏覽器類型、裝置定位資訊與應用程式使用紀錄。我方藉此分析服務執行效能、維護服務安全並優化使用者體驗。
3.4 定位資訊
我方可能蒐集並處理您的定位資訊,用以提供客製化服務或身分驗證。您可透過裝置設定,關閉我方存取定位資料之權限。
3.5 溝通與互動資訊
包含您與客服團隊的往來紀錄、意見回饋、服務申訴單等內容,用以改善服務品質、處理您的問題。
3.6 使用紀錄
我方蒐集您使用各項服務的相關資訊,包含使用功能、操作頻率、偏好設定等,用以分析使用者行為、提升服務品質。
3.7 虛擬貨幣與區塊鏈相關資料
針對虛擬貨幣兌換及轉帳服務,PokePay 額外蒐集下列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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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透過本平台發送、接收虛擬貨幣所使用之錢包地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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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經由本平台處理之區塊鏈交易識別碼(交易雜湊值)與鏈上交易完整資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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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 由區塊鏈分析合作商(慢霧 SlowMist、Sumsub、Didit)針對您帳戶綁定錢包產出之風險評分、群組分析結果與風險標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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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 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施行規則》資金傳送規則(Travel Rule)規定,金額達 1,000 加幣以上之虛擬貨幣交易,需留存交易發起人與收款人身分資訊。 本類資料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暨施行規則要求蒐集留存,用於反洗錢、反恐怖融資監控,以及依法向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(FINTRAC)提交強制申報。
4. 我方使用資料之方式
我方承諾以合法、透明、合理之方式運用您的資料,使用用途包含以下項目:
4.1 開設與管理服務帳戶
利用您的資料建立帳戶、處理交易、管理付款流程,確保您能順利使用各項服務。
4.2 安全控管與風險管理
運用資料執行身分驗證、詐騙偵測與風險評估,保障您的帳戶與交易安全。
4.3 付款與金融交易處理
使用財務資訊執行轉帳、付款、儲值等操作,維持金融服務流程順暢。
4.4 行銷與客製化優惠推廣
依據您的使用偏好,寄送促銷活動、產品更新或服務推薦資訊。您可隨時取消接收此類行銷訊息。依《加拿大反垃圾郵件法》(CASL)規定,PokePay 傳送商業電子訊息(CEMs)前,會事先取得您明示或默示同意。若欲撤回同意,可直接點擊行銷信件內「取消訂閱」連結,或寄信至隱私官信箱 [email protected]。
4.5 遵循法定義務
為履行法律責任處理您的資料,包含反洗錢(AML)、客戶身分驗證(KYC)、反恐怖融資(CTF)、稅務申報等法定作業。
4.6 數據分析與服務優化
分析使用者操作行為,改良產品功能、提升使用體驗與客服品質。
5. 我方分享資料之情形
除非符合下列狀況,我方不會販售或出租您的個人資料予第三方:
5.1 與服務合作廠商共享
我方得將資料提供給協助營運服務之第三方廠商,包含付款處理、雲端服務、身分驗證業者。合作廠商包含但不限於:身分驗證供應商、區塊鏈錢包篩檢與分析商(慢霧 SlowMist、Sumsub、Didit)、付款合作夥伴、雲端基礎設施供應商。該等第三方僅能於必要範圍存取資料,且負有資料保密義務。
5.2 遵循法律規範
若為履行法定義務、回應官方調查、政府要求或法院命令,我方得揭露您的資料。
5.3 企業轉讓交易
若發生合併、收購或資產出售,您的資料將隨交易移轉。我方會於移轉前通知您,並確保受讓企業持續保護您的個人資料。
5.4 與合作夥伴共享匿名化 / 彙整資料
經匿名化或彙整處理後無法辨識特定個人的資料,我方得提供給合作夥伴,用於市場分析與服務改良。
5.5 依法強制向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及執法單位揭露
不論本政策其他條款如何規定,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,PokePay 有義務未經您知情或同意,透過強制交易報告(可疑交易報告 STR、大額虛擬貨幣交易報告 LVCTR、電子資金移轉報告 EFTR、清單人士 / 法人資產報告 LPEPR 等)向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(FINTRAC)提交您的個人資訊與交易紀錄。 依加拿大相關法律、法院命令、搜索票或調取令狀,我方亦可能須向皇家騎警(RCMP)、加拿大安全情報局(CSIS)、加拿大稅務局(CRA)或其他主管機關揭露資料。 此類揭露屬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規定之強制義務,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附表 4 第 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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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(ii) 條,無需取得使用者同意。若法律禁止告知當事人(包含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禁止預先通知調查對象之規定),我方不會向您揭露相關申報作業。
6. 資料安全保護
我方採取合理技術與組織管理措施,防範您的個人資料遭未經授權存取、揭露、竄改或銷毀,包含資料加密、存取權限控管、多重要素驗證、定期安全稽核等機制。
6.1 跨國資料傳輸安全
若須跨國傳輸資料,我方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規範完善保護機制,透過合約約束境外合作廠商,確保個人資料享有同等級之保護標準。
6.2 資料留存期限
我方依法律規範與營運需求留存個人資料。身為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註冊之貨幣服務業者,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施行規則》規定:客戶身分證明文件,須自最後一筆交易或服務終止起至少留存 5 年;完整交易紀錄,須自每筆交易發生日起至少留存 5 年。此法定留存義務優先於刪除資料之申請。當資料已無使用必要,我方將以安全方式刪除或匿名化處理。
7. 您享有的隱私權利
受本章第 5.6 節(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暨施行規則強制義務之限制)約束,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與各省隱私法規,您享有下列權利:
7.1 存取權
您有權查閱我方持有之個人資料,並申請取得副本。
7.2 更正權
若您的個人資料有錯誤或不全,可向我方申請修正。
7.3 刪除權
於特定情形下,您可申請刪除個人資料,尤其是資料已無當初蒐集用途之時。受第 5.6 節法定留存限制,我方會合法處理有效刪除申請;但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施行規則》須強制留存滿 5 年之紀錄,我方無法刪除。若您提出刪除申請,我方將告知哪些資料因法定留存義務無法移除。
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,身為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登記之貨幣服務業者,我方負有以下強制義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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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驗證客戶身分,並留存身分證明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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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依規定向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、大額虛擬貨幣交易報告、電子資金移轉報告、清單人士 / 法人資產報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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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 依資金傳送規則(Travel Rule),蒐集並傳送符合條件交易之發起人與收款人身分資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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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 比對客戶、交易、錢包地址與加拿大及國際制裁名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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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e) 客戶與交易紀錄依法至少留存 5 年。 前述作業為法定強制義務,不受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同意規範拘束。依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禁止預先通知條款,我方不得告知您是否已針對您的帳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。
7.4 資料可攜權
您可申請我方以通用、可機器讀取之結構化格式提供個人資料,或在技術可行時,將資料轉移至其他服務供應商。
7.5 限制處理與異議權
特定情形下,您可要求我方停止處理您的資料;亦得針對基於正當利益或直接行銷之資料處理提出反對。
7.6 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對您權利之限制
您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與各省隱私法規享有的權利,受以下法定義務限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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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依法須留存滿 5 年之紀錄,我方無法依申請刪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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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受禁止預先通知條款拘束,我方不得告知您是否已提交可疑交易報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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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若提供特定資訊會揭露可疑交易調查作業、或損及《犯罪所得(洗錢)及恐怖融資法》之執行目的,我方得限制您存取該資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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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若涉及執法案件,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規定,我方得拒絕您部分存取請求。 若您欲行使任一隱私權利,或諮詢前述限制相關細節,請聯繫隱私官:[email protected]。
7.7 資安事件通知義務
若發生個人資料資安外洩事件,且依《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》與《資安事件通報規則》(SOR/2018-64)認定會對您造成重大損害風險,PokePay 將依法即時通知您與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(OPC)。通知內容包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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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資安事件完整描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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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受影響之個人資料類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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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 我方已執行或規劃之損害控管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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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 您可自行採取之風險防護步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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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e) 後續諮詢聯絡管道。 PokePay 依法建立資安事件登記簿,所有事件紀錄至少留存 24 個月。
8. 未成年人隱私保護
本服務並非提供給未滿 18 歲人士使用。我方不會刻意蒐集、儲存未成年人個人資料。若我方發現無意間取得未成年人資訊,將立即刪除該筆資料。
9. 隱私權政策更新
我方將視服務調整、法令更新、隱私規範變更,不定期修訂本隱私權政策。更新後會透過應用程式通知您,建議您定期閱讀,掌握我方資料保護規範最新內容。
10. 聯絡資訊
若您對個人資料處理有任何疑問,或欲行使隱私相關權利,請透過以下管道聯繫我方:
電子郵件:[email protected]